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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还在为认不苦恼吗?教你全方位了解

发表于2015-03-23

 


是什么意思


比较官方的解释是:是开发商在项目正式发售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诚意金”,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顺序的先后挑选,购房者享受时约定的优惠价格与折扣。


楼主的理解是:就是在开盘前先付个类似定金一样的,半岛是一万元,付了以后到时候正式开盘购房就可以优先选择想要的楼层户型之类的。一万抵八万是指现在付的一万元金将来正式买房的时候可以当八万用,也就是省了七万块钱。

 

发表于2015-03-23

怎么认


“”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资格。但往往有“”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发表于2015-03-23

金可以退吗


以楼主了解的和开放商承诺的情况来看,金是可以无条件退换的。要是开盘以后价格,或者其他各方面不满意的话,是可以退金的。“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发表于2015-03-23

要注意的问题


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需仔细查看合同,看开发商是否在协议上约定,如:

1、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金就不会退还;

2、认同直接将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有没有觉得清楚一点??哈,我真是雷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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